不过马立非仍是个处男。
前面后面都是标准未拆封的,没办法,他对女人没欲望,也不打算害人家,男人……似乎对他没欲望?
马立非多少有点羡慕方晴晴的个性,大大咧咧,喜欢就直接上,管它一二三四五六七,不行再不行嘛。他做不到,就算相中了哪个男人,他也扭捏到没办法去跟人家搭讪,更不要说鼓足勇气向对方表白:「嗨,宝贝,请接受我三十年的纯洁之身吧。」
这些年就如此这般晃悠晃悠得过,两人毕业了,都在本市找到工作。方晴晴在一家民办大学当了老师,马立非则在做了两年公职之后辞职成自由职业者,写些杂文剧本什么的。
人永远是重色轻友的。
方晴晴跟情人打得热火朝天那几年,没多给马立非时间,但等到情人去英国留学,终究还是马立非陪着她机场送人,酒吧通宵。方晴晴不是本市人,亲人都在外地,偶尔有个头痛脑热,需要就医抓药,都是马立非仗义相助。
不要说方晴晴感动,旁人看了,也啧啧感叹方晴晴的好运气。
两人对外,就是以男女朋友的身份示人,至少在本市如此。
当然远在天边的方家太后并不知道,否则就不是逼相亲,而是直接逼婚了。
「你家大人没有逼婚吗?」方晴晴斜眼看马立非。
说到马立非家,那是中产阶级稍微上提一点的家庭,马家老两口也只有马立非一个儿子,说不逼那是不可能的。
只不过,马立非与方晴晴不同,他奉行阳奉阴违,有时候干脆就让父母连影子都找不到,消失于本市茫茫数千万人口中。
反正,成为同志已经是天大的不孝了,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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