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想起来的话,我的确是有一个愿望。
渺小的,微不足道的愿望。
我希望再回到那一年的盛夏。
有那样一条路,长长长长,路边长满繁茂的狗尾巴草,有风吹过,轻轻摇曳。
你走在我的前面,背影挺拔。
你不必回头,不必说话。
少年的我远远的跟在你身后。
一切都尚未发生,我还未曾察觉。
你无须多看我一眼,也不要多说一句话。
只要我们慢慢走,永远不要走到头。
作者有话要说: 这仍然是篇he文
he的部分被我吃掉了
☆、六千七百万年前
姚家谦这个人,我第一次见,是在父亲的聚会上。
他独自站在角落里,端一杯酒,脸色很平淡,仿佛要遗繁华于外的样子。
在一群大腹便便、猥琐庸俗的中年老头子里,他显得格外显眼。
他可能有三十岁?短发梳得整齐利落,两鬓略有灰白,眉梢很长,嘴唇很薄,总之是很有味道的一个男人。
我问身边的堂姐:“那是谁?”
堂姐百无聊间抽空帮我看了一眼,说:“哦,那是姚家谦。”
这年我十八岁有余,正是神憎鬼厌的年纪,整天无事生非,胡作妄为。我因为与小明星打得火热,被父母禁足在家,停掉所有零花钱,每天都过得乏味至极。
所以立志要干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,好让父母知道希望我安分守己是多么愚不可及的一件事。
然后我就看见了姚家谦。
姚家谦并不是个商人,他在大学当讲师,教地理还是地质那之类的东西。但是他继承大笔财产,身家十分可观。
我想,他真是个异类,如果我有那么一大笔钱可以自由支配,早已经跑去花天酒地,纸醉金迷。但是他跑到国外念书,回来在大学教书。
我眼珠子在眼眶里转了两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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